土地法34 1破解最高限額抵押、土地法34-1舉例、土地法34 1異議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土地法34 1破解最高限額抵押在[請益] 土地法 34-1- 看板home-sale
您好:
打擾大家,我們遇到有開發商用土地法 34 之 1 優先購買要將共同持有的一
塊地包含建築物一起賣給建商,他們持有超過 2/3 我們不同意的人少於 1/3 ,而他們持
有的部份要我們用 5 億 5 千萬買,其他不同意的才佔有 5 千多萬,因為是一棟廢棄大
樓,而我們是在大樓下臨路做小生意長達 30 多年,現在突然一個法律存証信涵把我們辛
苦的根基都要毀掉,我們不是要獅子大開口,但對方不曾出面協商所有都用法律來解決,
想問是否知我們該如何 ~~~
我們的地址在台中太平市中山路三段 51 號 google 一下我們就是在下面一排做生意的店
家。
http://i.imgur.com/vbUH75M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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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sidakite: 價格好嗎? 如果還不錯賣掉也好吧,這種廢棄大樓留著也 01/21 13:05
→ sidakite: 是妨礙市容 01/21 13:05
推 moocow: 對方不能強迫你買阿 土地法34-1只適用空地吧-.-? 01/21 13:20
→ l700912: 價格土地一坪 68 萬,我們是希望可可合建再分回來,畢竟 01/21 13:26
→ l700912: 家父在樓下做生意 30 幾年了。 01/21 13:26
→ l700912: 下面的店家持有土地平均只有 2 坪,但這裡的租金行情一 01/21 13:28
→ l700912: 格要一萬五/一個月 01/21 13:28
→ l700912: 用一百多萬跟我們買,確要我們用 5 億多買他們的 01/21 13:29
→ kw590: 因該說他的部分有5e的價值 寄存證信涵告知你們有優先夠買 01/21 13:32
→ kw590: 的權力 01/21 13:32
→ kw590: 建議先協商 如未果花點錢找律師 01/21 13:33
→ l700912: 我知他們的價值 5 億多但我們小市民有辦法買嗎?他們當 01/21 13:45
→ l700912: 初從銀行那承接不良債權就是一棟廢棄大樓了,十年前承接 01/21 13:45
→ l700912: 用 6000 萬買過來的 01/21 13:45
推 rofer: 大樓也可以這樣搞? 01/21 14:01
推 Justice5566: 找律師 01/21 14:10
→ l700912: 難怪台中人只愛透天( 攤手) 01/21 14:15
推 arthur0715: 他們用34-1條,你們也可以34-1條處理,我只能說,34-1 01/21 14:24
→ arthur0715: 是用在不熟希法條的人身上,關於土地法條給你建議, 01/21 14:24
→ arthur0715: 請律師不如請熟悉這類法規的地政士或者是土地仲介。 01/21 14:24
→ arthur0715: 當然已維護市容情況下,還是跟建商坐下來談怎麽分配會 01/21 14:24
→ arthur0715: 比較實際!! 01/21 14:24
推 hobbes: 快找律師,然後和對方協調 01/21 14:36
推 Slash520: 灌人頭 01/21 14:38
推 stratist: 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弄他啊,這基本招 01/21 14:40
→ l700912: 已經寄存証信函來了還來得及用最高限額扺押權? 01/21 14:49
→ wowowa: 找代書後面背個答應合建的建商 優購回來 01/21 14:49
→ wowowa: 現在存證信函就是問你要不要以相同條件去買 01/21 14:51
→ cwh56789: 有考慮主張共有物分割嗎? 01/21 14:51
→ l700912: w 大的意思是指? 01/21 14:51
→ l700912: 好像不能分割 01/21 14:52
→ l700912: 這地 750 坪商業用地,而我們都是持萬分之多少,當初是因 01/21 14:54
→ l700912: 為臨路買下來做生意,權狀都是持分的 01/21 14:54
→ cwh56789: 不同意的所有權人得主張共有物分割,建議再問過律師 01/21 14:56
→ cwh56789: 有持分就是共有人,所以也才會收到優先購買通知 01/21 15:01
→ cwh56789: 另10日內不表示優先購買,則視為放棄,對方可賣給他人 01/21 15:03
→ cwh56789: 建議從速處理 01/21 15:03
推 coburn: 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 怎麼說 棘手啊 找老 01/21 15:50
→ coburn: 代書問問 01/21 15:50
推 sidakite: 不過只有2坪多,賣掉比較乾脆吧,為了這個找律師打官司 01/21 16:31
→ sidakite: 想想不太划算吧,就算重建分配應該也分不了多少 01/21 16:31
推 taoist9999: 建議備齊資料,向精通不動產的律師諮詢。 01/21 16:32
→ sidakite: 建商應該也是看你們持份都是很少的,所以也不想談硬上吧 01/21 16:33
推 newland: 2坪多真的蠻少的..不然打法諮詢問看看。 01/21 19:56
推 bbuda: 被土34-1搞,應該是沒救了,就乖乖賣吧。 01/21 20:16
推 SDboxer: 其實唯一對抗土法34-1的方法是請求分割 但原po的持分太小 01/21 20:48
→ SDboxer: 但就算分割也是無價值的崎零地~ 還不如一起賣 01/21 20:49
→ cwh56789: 協議分割不成,可請求法院裁判分割,未必不利 01/21 21:01
推 reil: 賺了三十年的錢,也算值得了,賣了走人吧 01/21 21:03
推 realmask: 裁判分割 你們持分小 這個很有可能是變價拍賣分割 01/21 21:04
→ realmask: 然後人家看有開發商插旗 不出價一拍二拍三拍 錢愈來愈少 01/21 21:11
推 moocow: 我猜八成是爛尾樓吧 所以開發商也不願之後分給你們店面 01/21 21:32